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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分编 所有权/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二百七十一条

有效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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