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分编 所有权/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第二百五十条有效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是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百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百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