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分编 通则/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第二百一十九条有效利害关系人不得公开、非法使用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百一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百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