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 总则/第七章 代理/第三节 代理终止第一百七十五条有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终止:(一)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三)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一百七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