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 总则/第七章 代理/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有效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一百六十条回到全文第一百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