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编 侵权责任/第十章 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第一千二百六十条有效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一千二百五十九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