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编 侵权责任/第九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有效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