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编 侵权责任/第五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有效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一千二百一十条回到全文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