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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编 侵权责任/第四章 产品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四条

有效

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

第一千二百零三条回到全文第一千二百零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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