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 总则/第五章 民事权利第一百一十四条有效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一百一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一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