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 继承/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有效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