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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 继承/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有效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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