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 婚姻家庭/第二章 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有效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一千零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一千零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