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 总则/第四章 非法人组织第一百零四条有效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一百零三条回到全文第一百零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