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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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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危险废物
第八十九条
已废止
禁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
第八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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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