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已修改

社区养老服务,主要是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或者场所,为老年人提供的日间照护、短期托养、助餐等服务以及其他支持性服务。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