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志愿服务条例/第五章 保障和激励第二十九条有效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资助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组织依法接受的捐赠、资助,应当在志愿服务的宗旨和服务范围内使用,或者按照与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合法使用。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8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