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二十条已修改要求或者建议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的,其程序按照本条例第九条至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