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二条已修改本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文件。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