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师资、场地、设施建设,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数据监测和学校体育课程实施情况监测制度,保证体育课、课外锻炼和健康教育时间,提高学生体质标准合格率,促进提升学生总体健康水平。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