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六章 自治县的财政管理第四十六条有效自治县的财政因执行国家和省、市调整工资、增加津贴等政策增加财政支出的,享受上级财政给予补助的照顾。自治县享受国家和省、市规定的艰苦地区津贴、热区津贴和其他各项补贴。地方法规 ·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