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自治县的财政因执行国家和省、市调整工资、增加津贴等政策增加财政支出的,享受上级财政给予补助的照顾。

自治县享受国家和省、市规定的艰苦地区津贴、热区津贴和其他各项补贴。

地方法规 ·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