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自治县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前提下,优化农产品结构,发展特色农业和优势产业。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开拓农产品市场。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增加农业投入,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建立高产稳产农田。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科学技术,促进农业机械化和产业化。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坚持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和扶持各种专业户和经济联合体从事开发性生产和产业化经营,依法保护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