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县的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第二十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采取各种措施,培养各民族干部。重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地方法规 ·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