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六章 自治州的文化和社会事业第五十六条有效自治州的自治机关重视和保障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加强相关的文化、科技、体育等活动设施建设。地方法规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4月27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