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依法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禁止乱占耕地和滥用土地。严格审批和控制城、乡建设用地。

地方法规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