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州的经济建设第二十六条有效自治州的自治机关扶持发展畜牧业。保护和建设草山、草场。建立健全畜禽良种繁育、防疫、检疫和兽药、饲料的生产供应以及畜产品加工、储运、销售等服务体系。加强畜牧科技队伍建设,引进和推广先进饲养技术,不断提高畜禽产品的商品率。地方法规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4月27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