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坚持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方针,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主地制定本地教育发展规划,决定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办学形式、教学用语和招生办法。

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