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积极开展对外经济贸易和技术合作。经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建立对外经济自由贸易区和边境经济技术合作开发区,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发展边境贸易,开展边民互市,加强边境贸易管理。口岸联检部门应当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