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依法执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方针,全面规划,加强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严格保护耕地,禁止非法占用土地,建立和完善土地交易市场。

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