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三条有效本条例规定范围以外鸭、鹅、食用犬等畜禽的定点屠宰,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规定,其中行政审批的设置和程序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27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