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第二章 校园安全管理第三十二条有效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宿舍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学生宿舍管理,落实值班、巡查责任,并根据男生、女生的不同特点加强对宿舍的安全管理。校园内有教职工宿舍的,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在教职工宿舍居住的人员应当遵守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