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学校安全工作应当遵循教育规律,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政府负责、属地管理、家校共建、社会协同、综合治理的原则。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