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道路沿线的机动车出入口应当设置在交通流量相对较小的路段上,并设置让行交通标志、标线。

因工程建设确需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增设或者封闭平面交叉口、通道、出入口的,道路管理部门进行审批时,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