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号牌,并保持清晰。

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号牌和行驶证不得转借、挪用、涂改。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