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第二十三条有效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公路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