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以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形式宣传推介保健食品的,应当真实、合法,不得以夸大保健功能或者虚假宣传等形式误导消费者,不得在许可的经营场所以外进行现场销售。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