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三十五条已修改从事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监理、监测以及水土流失鉴定的单位,不得伪造、篡改、虚报、瞒报有关数据。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27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