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发布林木种子广告,应当具有营业执照以及林木种子生产或者经营许可证;林木良种广告应当具有林木良种公告或者证书。广告中含有林木种子质量专业技术内容的,应当由林木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出具证明。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27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