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非法转让、出租、炒买炒卖墓(格)位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每一墓(格)位三万元罚款。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