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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

第十条

有效

台湾同胞投资者依法获得的投资收益、其他合法收入和清算后的资金,可以依法汇回台湾或者汇往境外。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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