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章 发展规划第二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林地保护利用、造林绿化、森林经营、天然林保护等相关专项规划。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