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占用环境卫生设施的,由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责令恢复原状,拒不恢复原状的,由环境卫生管理机构代为恢复,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