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林地管理条例/第二章 林地权属管理第十二条已废止林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其林地使用权,但必须履行林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受林地所有者、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林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8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