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九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第九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九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