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检索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五章 药品供应保障

第六十条

有效

国家建立健全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的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支持临床急需药品、儿童用药品和防治罕见病、重大疾病等药品的研制、生产,满足疾病防治需求。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

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

本站法律文本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维护)。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