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五章 药品供应保障第六十条有效国家建立健全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的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支持临床急需药品、儿童用药品和防治罕见病、重大疾病等药品的研制、生产,满足疾病防治需求。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