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十章 附则第一百零八条有效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可以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方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的具体办法。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第一百零七条回到全文第一百零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