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二章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第一百七十六条有效对涉嫌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举报。对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实名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按照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保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一百七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