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章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第一百五十条有效在证券交易所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证券,应当全部存管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不得挪用客户的证券。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一百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