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九条

有效

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不得假借他人名义或者以个人名义进行。

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必须使用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

证券公司不得将其自营账户借给他人使用。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