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章 证券公司第一百二十二条有效证券公司变更证券业务范围,变更主要股东或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合并、分立、停业、解散、破产,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一百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二十三条